交纳租赁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人工费和机械租赁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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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租赁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交纳租赁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人工费和机械租赁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支付租金取得进项是否不能抵扣?

人工费和机械租赁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支付租金,取得的收入是可以抵扣的。《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下列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租赁设备能抵扣进项税吗?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租赁费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抵扣。条件:一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租金支出不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下列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增值税。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应按照农产品进价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进价扣除率

收购价格,是指纳税人收购的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以及按照规定缴纳的烟草税。

购买农产品,除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

二、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类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纳税人的社会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外购商品及相关加工修理服务和运输服务的非正常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商品(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劳务。

(四)房地产及其耗用的外购商品、设计服务和建造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建设项目耗用的外购商品、设计服务和施工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的房地产,均为在建房地产项目。

(6)购买的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房地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

公司租的店面的租金可以抵扣吗?

公司租的店面租金可以抵扣。如果你租的店面租金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个时候你完全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果对方属于个人,自己开不了发票,可以让他去税务局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

人工费和机械租赁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人工费不能抵扣,但是机械租赁费可以抵扣,因为你的人工费不可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这个时候你的人工成本和你的机械租赁费在一起,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扣除。如果单独开发票,肯定是不能抵扣的。

人工费和机械租赁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扣除。只要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的任何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人工费和机械租赁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票面金额扣除进项税额后计入企业成本。进项税可以从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中扣除。

房屋租赁进项可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财税〔2016〕36号),房屋租赁的进项税额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时(不含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目)予以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规定:第二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类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从事简易计税方法且免征增值税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上述公式和年度数据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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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财税〔2016〕36号),房屋租赁的进项税额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时(不含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目)予以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规定:第二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类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从事简易计税方法且免征增值税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上述公式和年度数据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